军婚
  • 军人离婚协议书范本 2020-03-2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指出:“军人不同意离婚时,应教育原告珍惜与军人的夫妻关系,尽量调解和好或判决不准离婚。对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经过做和好工作无效,确实不能继续维持夫妻关系的,应通过军人所在部队团以上的政治机关,做好军人的思想工作,准予离婚。”那么,军人离婚协议书怎么
  • 军人离婚孩子归谁? 2020-03-1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 现役军人离婚的特别规定 2020-03-14

    法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 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应在哪里处理? 2020-03-14

    法律咨询: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应在哪里处理?
  • 军人离婚案中关于程序上特别问题的说明 2020-03-14

    对军人离婚案件程序上的与普通的民诉式案件是一样的,但其中也存在着许多特别之处:
  • 军人进行离婚诉讼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2020-03-14

    (1)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条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 “军产房”离婚时如何处理 2020-03-14

    当事人对“军产房”只享有房屋的居住权,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离婚时,军人配偶一方只能要求对方给予住房的经济帮助,不能要求分割“军产房”。
  • 离婚对军人和女方的特殊保护 2020-03-14

    1.对现役军人: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这里的“重大过错”指有《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所列前3项等行为。2.对女方: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
  • 军人离婚的限制有哪些 2020-03-14

    关于军人离婚的限制情况,你可以参考一下这些内容:
  • 最高院对军人离婚诉讼的管辖办法 2020-03-3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条规定:“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关于涉及军人的离婚案件,很多人以为会由部队的内部法院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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