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手续
当事人要求在本市离婚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本市居民同华侨、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地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之间协议离婚的,或者婚姻缔结地在本市的华侨、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地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之间协议离婚的等。
  • 我国涉外离婚制度是如何的 2020-03-02

    我国的涉外离婚制度
  • 在国内办理涉外离婚应该如何进行 2020-03-02

    网友提问:
  • 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有哪些相关规定 2020-03-02

    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
  • 涉外离婚怎么确定管辖 2020-03-02

    一、我国的一般原则:有关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涉外离婚诉讼答辩期和上诉期是多少天 2020-03-02

    导读:本文讲述了涉外离婚诉讼的答辩、上诉期。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住所的,答辩期、上诉期同国内一般离婚诉讼的答辩期、上诉期相同:答辩期为十五日;判决的上诉期为十五日;裁定的上诉期为十日。
  • 涉外离婚法院管辖是如何规定的 2020-03-02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23条规定,对于不在我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这些规
  • 法国涉外离婚之规定有哪些 2020-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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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涉外离婚有什么制度规定 2020-03-30

    我国的制度
  • 涉外离婚的管辖要怎么确定 2020-03-30

    一、我国的一般原则:
  • 涉外离婚法院管辖地如何确定 2020-03-30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23条规定,对于不在我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这些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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