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生活不和法院可判处离婚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7-06
在我国,夫妻离婚有两种方式,夫妻感情破裂是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那么性生活不和法院可判处离婚吗,关于法院判决离婚条件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为律盾小编整理了关于法院判决离婚条件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性生活不和法院可判处离婚吗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司法裁定对婚姻非常慎重,准予是否离婚会根据多方面的原因,也不是根据性生活不和这一原因来判决的。一般来说,第一次诉讼离婚,只要有一方不同意,而且有一方有意改正,法院会给予对方机会调解。

最高法院关于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准予离婚的规定中提出,“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但此概念非常笼统,是否感情破裂在实际操作中还需综合判断,而不能仅仅以性生活不和来判决。张律师表示,本案中,双方是因为家庭琐事影响了夫妻感情,双方只要互相体谅,夫妻之间的矛盾是可以解决的,不能视为感情破裂。

性生活是夫妻生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当前越来越多人因性生活不和提出离婚,而不像以前只是憋在心里,这是一种社会的进步,相比之下,“同床异梦”更可怕。

综合上面的介绍,夫妻之间要增进沟通,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而闹出离婚。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法院判决离婚条件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律盾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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