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订离婚协议的时候有些夫妻已经对于房子分配的问题已经说清楚了,彼此也对于离婚房产分配没有太大的争议,确定了这套房子是由男方所有。但是房子当时也有女方的一部分,既然双方离婚了女方不清楚自己要不要办理手续。律盾小编做了有关介绍,你可以看一看。
离婚协议上房子归男方女方还要把房子办理手续吗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如果离婚协议已经生效,也就是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后,女方要配合办理。
《最高法院关于婚姻法的解释二》
第八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一条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离婚协议上面确定了房子是属于男方的话,如果房子是有女方的部分,女方是需要好好的去配合男方办理相关的手续。离婚协议上房子归男方女方却不肯配合办理房子过户手续等等你不清楚该怎么做,不妨在线咨询一下律盾在线律师进行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