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房子更名需要另一方提供什么材料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19
夫妻在协议离婚时,要对夫妻共有的房产进行分割,选择要房产一方需要向另一方补足相应的房款,另一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那么协议离婚房子更名需要另一方提供什么材料,律盾小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协议离婚后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达成协议,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的一种离婚方式。协议离婚房产过户需要的材料有:

1、有关房产分割内容的离婚协议书;

2、离婚证及其复印件;

3、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

4、房产证;

5、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二、法律依据

《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城市私有房屋所有 人,须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所有权登记手续,经审查核实后,领取房屋 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时,须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 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登记手续。”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买卖城市私有 房屋,卖方须持房屋所有权证和身份证明,买方须持购买房屋证明和身份证 明,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手续。”

综合上面的介绍,协议离婚后房屋过户需要离婚协议、双方身份证等材料。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房产更名需要哪睦材料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律盾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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