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征地补偿标准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5-29
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印制下发,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即明征地拆迁律师团就将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大家:

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东鞍山镇(旧堡村、鞍山城村)。

补偿标准:区片价:70000元/亩;建设用地:70000元/亩;未利用地:5600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大孤山镇(獐子窝村)、东鞍山镇(解家堡子村、中所屯村、侯爵屯村)、汤岗子镇(汤岗子村、林家村)。

补偿标准:区片价:60000元/亩;建设用地:60000元/亩;未利用地:48000元/亩。

三类区片区片范围:东鞍山镇(东西河村)、汤岗子镇(老虎屯村、大龙岭村、孟家村、杨家洼村、祥家村、罗家村)、唐家房镇、

甘泉镇(靛池沟村、正汤河村)、大孤山镇(对桩石村、花麦屯村、下石桥村)、大屯镇(大屯村、河东村)。

补偿标准:区片价:55000元/亩;建设用地:55000元/亩;未利用地:44000元/亩。

四类区片区片范围:甘泉镇(甘泉村、双庙子村、双台子村、马台村、管饭寺村、杨相屯村、邓家台村、英城子村)、大屯镇(于家沟村、邬家洼村、蔡家堡村、向阳寨村、玉白庄村、三台沟、英不落村、东房身村、石牌路村、腰屯村、东白石村、西白石村、陈家沟村、驸马营村、南白石村)。

补偿标准:区片价:50000元/亩;建设用地:50000元/亩;未利用地:4000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如您对这一补偿标准还有不理解的地方,欢迎咨询即明征地拆迁律师(4006161660),我们的律师将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服务热线: 400-966-1823 | 邮箱:service@lawdun.com
湖北钉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19-2025    鄂ICP备200123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