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纠纷的处理有何依据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6-17
在现实生活中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对共同财产的处置往往是产生比较多纠纷的,而怎样处理纠纷是双方都比较关心的问题,处理纠纷要依据法律的规定,那么离婚财产纠纷的处理有何依据?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离婚财产纠纷的处理有何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的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离婚财产纠纷案的审限如何

夫妻离婚的时候,如果在财产方面产生纠纷,很多人都会选择打官司来解决的,但是我们也知道,打官司是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那么离婚财产纠纷要多久才能解决。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综上所述,离婚案件通常情况下都是从立案之日起三到六个月内审结。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离婚财产纠纷的处理有何依据”问题进行的解答,目前我国处理夫妻离婚财产纠纷的依据主要是我国婚姻法、婚姻法相关司法解释等的法律。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律盾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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