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买卖协议要注意哪些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4-29
对房屋进行拆迁时,被拆迁人是可以选择产权转移方式进行补偿的,而拆迁安置房一般是属于商品房,是可以自由进行交易的,交易房屋就需要签订买卖协议,那么拆迁安置房买卖协议要注意什么问题?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拆迁安置房买卖协议要注意哪些

拆迁补偿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它适用《民法通则》和《合同法》。

1、房屋拆迁面积的确定。如果实际面积大于房产证上的面积务必要求拆迁方丈量坚持以实际面积计算。

2、房子装潢的补偿。比如铝合金窗和防盗门的补偿与一般门窗不同石英水磨地和一般水泥地的补偿不同需要补偿和不补偿的项目容易混淆都必须在拆迁方作记录后一一过目。

3、违章建筑的年限和补偿。如果有违章建筑事先最好有违章年份的凭证哪怕是一张用料单或用工单因为不同年份的补偿多少不同。

4、签订合同时,要仔细搞清合同内容不清楚的问清以后才签字。

5、如果拆迁时要求析产,如有两个房产证要求得到两套回迁房都是可以的。

安置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1、可以买卖,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只要是在国有土地之上建立的,能拿到产权证的房屋就可以买卖。如果还没有办理出产权证,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只是说风险比有产权证的大一些。

2、买卖合同只要符合一般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即可,不论名字是叫买卖合同,还是买卖协议,诚信协议,本质都是房屋买卖合同,和名字没有关系。既然是合同,就要符合法律一般规定的买卖合同生效要件,不能使无权处分等等。对买卖有专门的法律解答和法院判决实例。

3、买卖合同只是债权,要想保住房屋一定过户到买家名下,还是要通过律师陪购,确保购买者的合法权益。

任何合同都有风险,即使买卖合同有效,也还是需要聘请律师陪购。买房子是大事情,涉及合同的事情,普通老百姓根本不通晓,一个条文,一个用词,一个条款都有可能造成以后的麻烦,与其等到法院诉讼才找律师,不如买卖房屋是就聘请律师把关。避免以后的风险,比较陪购费用和比较起来差别还是比较大的。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对安置房进行买卖时,签订买卖协议要注意的问题包括明确安置房的性质、办理公证手续、查证房屋产权是否明确、协议内容要详细等。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律盾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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