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没还完的房贷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30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那离婚时没还完房贷算共同债务吗,下面律盾小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案情】

结婚前,由男方出首付款11万元,购买了一套房子,其余部分由我的公积金贷款支付。婚后用公积金偿还1年多贷款,现因感情不合,协议离婚。请问:还有15年没还清的银行贷款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吗?

【评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1条、第23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证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同样,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根据您的叙述,男方在结婚前出资11万元首付款所购房屋属于其个人财产,尚欠15年的银行贷款也属其个人债务,但对于女方已偿还的一年多贷款,女方有权请求男方予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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