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发放须知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04
对于济南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发放须知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律盾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需要提交的材料:

1、《济南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支出明细表;

2、《济南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支出申报明细表;

3、身份证复印件;

4、《缴费证。

业务流程

一、确定发放对象

1、个人准备:①身份证复印件。②《缴费证。③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2、村(居)对申领人的资料进行初审、汇总、上报。

3、乡(镇办)对村居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汇总,上报区农保处。

4、区农保处审核汇总后,登录《济南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编制《济南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支出明细表,上报市农保办。

5、市农保办审核确定发放对象,签发《领取证。

二、养老金申报

1、区农保处编制《济南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支出申报明细表,每月10日前连同《济南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支出明细表上报市农保办。

2、市农保办对各区报表进行审核,编制《济南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支出汇总表,每月15日前报市财政局,申请划拨养老金。

三、养老金发放

1、市财政局每月20日前将资金划拨到市农保办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账户”。

2、市农保办每月25日前将资金划拨到各区“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专户”。

3、区农保处为新增领取人办理银行结算账户,每月月末将养老金划入领取人存折(卡),将《领取证和存折(卡)发放给领取者。

办理时限

规定时限: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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