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后新爸爸是监护人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7-06
父母离婚了孩子跟着妈妈一起生活,后来妈妈又再婚了,孩子有了新爸爸。此时孩子的亲生爸爸就担心新爸爸抢了自己的身份之后,还会抢了自己的义务,比如会成为孩子的新监护人,取代了自己的地位。律盾小编给出下面意见。

再婚后新爸爸是监护人吗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民法通则》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继父是“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的监护人。

依据《婚姻法》继父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和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相同。

《民法通则》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婚姻法》第二十七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父母离婚之后一方再婚的话,孩子与新爸爸形成了法律上规定的父母子女关系,双方的身份是能够获得法律的保护跟支持。如果你想要知道具体再婚后新爸爸的身份跟地位,建议你可以点击律盾在线咨询系统,直接询问本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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