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关系证明在哪办理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7-06
监护人一般情况下都是自己的父母,不过也可以是其他的任何人只要是对自己有帮助的就可以了,监护人在民事诉讼和刑事责任中是规定的是有区别的,那么这个证明需要到哪里办理。律盾小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以下的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监护关系证明在哪办理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民法通则》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

《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1、若被监护人未满十八周岁的:

未成年人监护人证明应该到该未成年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开。

需要带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如下:

(一)父母为未成年人的当然法定监护人;

(二)除父母之外的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

(三)祖父母、外祖父母;

(四)成年兄、姐。

2、若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证明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开具

《民法通则》第十七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 配偶;

(二) 父母;

(三) 成年子女;

(四) 其他近亲属;

(五)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以上就是相关回答,这个时候监护人的证明可以到派出所去开一个就可以了,要是属于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话,那么就应该起到教育保护的目的,很多的家长都是不称职的监护人,根本没有起到教育的作用。有法律问题的话可以咨询律盾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服务热线: 400-966-1823 | 邮箱:service@lawdun.com
湖北钉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19-2025    鄂ICP备200123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