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空闲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如何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10
在现实生活中我国农村地区很多村民都搬到城市居住,农村的房屋可能无人居住了,造成农村房屋空置率比较高,对农村房屋拆迁是有补偿的,那么农村空闲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怎样的?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农村空闲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如何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空闲房屋拆迁时,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不同的地区是不一样的,一般由被拆迁房屋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农村房屋拆迁具体针对的对象

1、农民家里的宅基地因为规划已经被纳入到了年度拆迁计划中了。并且农民已经收到了拆迁以及补偿方面的通知了。

2、农民申请下来的宅基地,一直没有投入使用的,并且连续荒废2年以上的宅基地都需要被收回的。

3、各个村里分餐供养的低保户,五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经济困难人员,这些人群中,大部分都是由村集体出资修建的住所。如果说这些去世了,那么房屋将于村集体收回,并且重制分配。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空闲房屋拆迁时,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不同的地区是不一样的,一般由被拆迁房屋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律盾进行法律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服务热线: 400-966-1823 | 邮箱:service@lawdun.com
湖北钉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19-2025    鄂ICP备200123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