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公司有拆迁补偿协议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10
房地产开发商是以开发商品房或者商用住宅为主营业务的企业,进行房地产开发时,一般要对土地进行征收拆迁,并且对被拆迁人进行经济补偿,那么开发公司有没有拆迁补偿协议的?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开发公司有拆迁补偿协议吗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地产开发公司如果主导土地征收与拆迁的,是可以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房屋拆迁协议的主要内容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它适用《民法通则》和《合同法》。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至于每一个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具体包括哪些内容,还应视拆迁补偿方式不同而不同。对于实行货币补偿的,协议中应主要载明补偿金额、搬迁期限;对于实行产权调换的,协议主要载明安置用房的结构、面积和地点、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地产开发公司如果主导土地征收与拆迁的,是可以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律盾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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