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安置补偿协议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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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0
对房屋进行征收的时候,需要对被征收人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而进行经济补偿之前要与被拆迁人签订补偿协议,而签订补偿协议要注意效力的问题,那么安置补偿协议是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呢?下面由律盾小编为您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什么样的安置补偿协议是无效的
依据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法律的规定,安置补偿协议无效的情形包括不具有主体资格、协议的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等。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法律的规定,安置补偿协议无效的情形包括不具有主体资格、协议的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等。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律盾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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