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经营中,我们应该在取得经营许可之后才能合法进行经营。但是有的经营者在没有取得许可证的情况下就开始签订合同,那么这样的合同是否有效呢?这就需要大家做好相关的了解,下面律盾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未取得经营许可的合同是否有效
无营业执照的经营已经是非法,利用没有合法经营身份的名义签订合同是无效的。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三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对于这个问题大家都清楚了吧,在实际中我们需要对此有清楚的了解,才能知道这种情况是无效的。并且在法律对于无效合同也有相应的规定,大家需要多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常识。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律盾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