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起诉证据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18
借款合同是我们常常会签订的一类合同类型,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往往会发生一定的纠纷。那么,通过借款合同进行起诉的时候,我们需要提供哪些有用的证据呢?这是债权人需要清楚的问题,下面律盾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借款合同起诉证据有哪些

1、借款协议或借据;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

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

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有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有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

8、付款付息凭证;

9、其他证据。

相关法律知识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另外,证据材料为复印件的,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原件线索,没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证的,对方当事人又不予承认的,在诉讼中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因此,我们在处理借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知道其中的有效证据有哪些,才能利用法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在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这点,大家就要学会怎么来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律盾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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