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合同的法律依据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10-13
在如今的法制社会中,合同被广泛地应用于社会的各个方面,我们都知道合同严格意义上来说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约定文书,约定人双方收到合同的约定和保护,让交易可以放心的进行,那么在我国的合同中,事实合同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律盾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事实合同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四百九十条对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需要采取书面合同而没有采用书面形式,以及签订了书面合同但未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的,只要一方履行了主要的义务,另一方接受的,法律将认可该合同的效力,不管采用书面形式或者签字盖章与否,均在所不问。换言之,法律认同事实合同关系,虽然合同的签订有些许瑕疵,只要符合一方履行了主给付义务,对方又予以接受这两个构成要件,该合同就成立生效,双方当事人就会受到合同的约束。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四百九十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以上就是我国有关于合同的法律里对于事实合同法律依据的相关总结了,可以看出来合同法律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已经越来越完善,如果对于合同法律依据的相关问题想了解的更清楚,可以去当面咨询一下律师。律盾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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