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应当在什么期限内作出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06
一方当事人想与对方当事人签订合同的时候,可以向对方当事人发出要约,发出要约的人是要约人,而接受要约的人是受要约人,受要约人要在一定的期限内作出承诺要约才生效,那么,承诺应当在什么期限内作出呢?下面由律盾小编为您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承诺应当在什么期限内作出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1)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所谓合理期限,是指依通常情形可期待承诺到达的期间,一般包括要约到达受要约人的期间、受要约人作出承诺的期间、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的期间。

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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