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先行垫付流程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10
发生了意外事故导致人受伤了,在将伤者送到了医院后,需要垫付医药费。而这时候事故中的另一当事人手头上没有钱,或是认为事故的责任并不是在自己,于是就想要求保险公司先进行垫付医药费。针对相关问题律盾小编做了详细介绍。

保险公司先行垫付流程

根据交强险条款肇事车辆承保险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核实。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所以你可以采取以下两个方法:

1、请交警大队对肇事车辆承保保险公司出具《交通事故医疗费用垫付函》。

2、向肇事车辆驾驶人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法院提出先予执行申请,由法院对肇事车辆承保保险公司下达《先予执行裁定书》。

法律规定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根据交强险合同条款肇事车辆承保险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核实。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

想要保险公司在事故后先行垫付医药费等费用支出的话,必须要在事故发生后报警了也及时报案给保险公司才可以获得处理。对于保险公司先行垫付流程或是保险公司不肯保险公司先行垫付怎么办,无法解决的时候应该要找专业律盾律师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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