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保险公司可以先予执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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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7
在现实社会中,相信有不少人都了解到关于保险公司先予执行的问题比较常见,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未向该第三者赔偿的,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对此,律盾小编在下文为您具体介绍有关交通肇事保险公司是否可以先予执行,希望分享的内容能够有所帮助。
交通肇事保险公司可以先予执行吗
可以。受害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对交通肇事保险公司采取先予执行强制措施,但同时应当符合有关条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2、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此外,根据《保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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