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办理存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有哪些流程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25
现在离婚是常有的事,离婚后就得进行财产分割,那么,离婚后办理存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有哪些流程?今天律盾小编为你带来相关的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离婚后办理存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有哪些流程

1、申请

2、受理

3、审核

4、记载于登记簿

5、收费

6、发证

相关知识:办理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解除婚姻关系证明(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

①经民政局协议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

②经法院调解离婚的提供民事调解书;

③经法院判决离婚的提供已生效的民事判决书

5.完税证明(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

6.其他必要材料。

婚姻法第十八条【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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