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债权纠纷查封无法过户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8-12
产生债权债务纠纷的,如果债务人的行为危及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在起诉前,债权人可能申请法院对债务人财产进行保全,那么房屋债权纠纷查封无法过户如何处理?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房屋债权纠纷查封无法过户怎么办

债务人的房屋被法院查封后,无法办理过户的,债务人可以通过提供担保等方式解除保全措施后,就可以过户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四条 保全解除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六十六条 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保全裁定:

(一)保全错误的;

(二)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

(三)申请人的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生效裁判驳回的;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保全措施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二、诉前财产保全申请的条件

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

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

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即利害关系人必须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提起诉讼,使与被保全的财产的有关争议能够通过审判得到解决。如果利害关系人未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债务人的房屋被法院查封后,无法办理过户的,债务人可以通过提供担保等方式解除保全措施后,就可以过户房屋。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律盾进行咨询,律盾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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