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活时被人误伤这样的情况算不算工伤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1-01-29
在车间工作时被同事玩塑料管产生的碎片击伤,厂方一直认为受害者是非因工作原因受伤,不属于工伤,因此拒绝进行赔偿,那到底这样的情况是否属于工伤呢?接下来由律盾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干活时被人误伤这样的情况算不算工伤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干活时被人误伤这样的情况算不算工伤

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算工伤,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为了用人单位利益,超越职工本身工作职责范围的经营活动)直接导致的伤害;此外,职工在工作时,以及在工作过程中临时解决生理需要(如喝水、用餐、上厕所、正常的休息)时,由于用人单位提供的附属设施、设备不完善或者存在不安全因素、劳动条件或劳动环境不良、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职工伤害的,也可认定为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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