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强拆以后诉讼期是多久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10-22
现实社会中房屋拆迁是属于政府部门的工作,但是很多时候人们在签订拆迁协议的时候产生了纠纷,比如政府实施强拆工作,那样的话可以申请法院进行诉讼,那么司法强拆以后诉讼期是怎样的?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

一、司法强拆以后诉讼期是多久

被强拆人对司法强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司法强拆决定作出后6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行政强制法

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二、司法强制拆迁程序有哪些流程

司法强制拆迁由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向法院申请,经审查后,由法院按民事诉讼程序实施强制拆迁

1、拆迁管理部门应依法律规定向法院提出书面的执行申请,同时,交付执行根据,即行政裁决书及有关材料。

2、法院收到强制执行申请等材料后,要从申请程序、事实和法律等几个方面进行审查。对执行申请合法、材料齐备的,立案并及时执行

3、对立案执行的,法院要向被拆迁人或被拆迁房屋承租人发出通知书,指定履行期限,如仍不履行则将强制拆迁

4、法院应将执行结果书面通知申请执行拆迁管理部门。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按照规定可以在知道司法强拆决定作出后6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司法强拆需要经过一定的流程,并不可以乱来,否则的话是属于违法的,对方可以起诉。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律盾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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