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责任书我签字了对方不给钱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8-10
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事故的责任有争议的,可以报警处理,让交警到现场后出具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责任有全责、主责、同等责任等,那么同等责任书我签字了对方不给钱如何处理?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同等责任书我签字了对方不给钱怎么办

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的,对方当事人不赔偿的,当事人可以协商或者申请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向法院起诉。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

(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并记录在案:

(一)调解期间有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的;

(三)一方当事人调解过程中退出调解的。

二、交通事故全责的情形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该当事人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其他方当事人无责任:

(1)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他方无责任。

(2)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其他方当事人无违章行为的,由过错一方当事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3)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交管部门无法查证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4)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及毁灭证据的,由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5)驾驶机动车发生与本车有关联的交通事故时,当事人不立即停车,不保护现场,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6)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7)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的,对方当事人不赔偿的,当事人可以协商或者申请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向法院起诉。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律盾进行咨询,律盾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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