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拆迁过程中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如何认定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14
在房屋拆迁的时候有些拆迁户嫌拆迁补偿方案不满意,就会不同意拆迁方案,结果被拆迁方强制拆迁。且对方在强制拆迁的过程中,还将拆迁户的人身自由给限制了,让拆迁户不能够找第三方机构来帮助自己维权。律盾小编做了有关介绍,你可以看一看。

强制拆迁过程中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如何认定

如(非判刑、管制、拘留警察命令等法定原因或单位合法纪律约束)限制在一定区域内活动、居住;限制参加一定的社会活动;限制外出活动;规定对某项活动的情况要及时向行为人汇报;监视他人行为;规定他人外出要向行为人"请假"等。

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强制拆迁的时候如果被限制人身自由,要能够默默的去留下证据,不能够自己贸然的去跟对方硬碰硬,不然后果会特别的惨烈。在律盾上有许多专业的律师,你有任何强制拆迁过程中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认定问题可直接点击在线咨询系统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服务热线: 400-966-1823 | 邮箱:service@lawdun.com
湖北钉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19-2025    鄂ICP备200123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