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可以代位继承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1-01-29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一定的情形下,继承人是会丧失继承权的,丧失继承权后,继承人是不能再继承遗产的,而在继承中有代位继承,那么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可不可以代位继承的?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可以代位继承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继承人丧失了继承权的,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如果代位继承人丧失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可适当分给遗产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如该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对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较多的,可适当分给遗产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怎么证明尽了主要赡养义务

赡养人的义务具体表现为几个方面:

首先是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或者租赁关系。老年人的自有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其次是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然后是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生活。赡养人不得因老年人的婚姻变化而消除。

最后是子女不仅要赡养父母,而且要尊敬父母,关心父母,在家庭生活中的各方面给予扶助。当年老、体弱、病残时,更应妥善加以照顾,使他们在感情上得到慰藉,愉快地安度晚年。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继承人丧失了继承权的,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如果代位继承人丧失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可适当分给遗产。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律盾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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