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受伤无工伤保险怎么赔偿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22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难免会遇到磕磕绊绊导致自己受伤的情况,更别说是在工作上了,为了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我们国家设立了工伤保险制度,要求用人单位在用工期间必须给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最近有人问律盾小编,要是单位没有给劳动者买保险,但劳动者又因公受伤的,该怎么处理呢?下面是对这个问题的法律解答。

一、因工受伤无工伤保险怎么赔偿

工伤保险是单位必须为劳动者购买的,没有工伤保险时受工伤,公司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进行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二、工伤保险怎么购买

根据《工伤保险经办业务管理规程(试行)》第五条  企业应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初次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需准备该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单位法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该单位所有员工的劳务合同,身份证复印件。资料备齐后到社保局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缴费工资申报花名册,并缴纳职工的工伤保险费。单位参保缴费后有人员变动及时将变动人员名单报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位初次参保交费的次月新发生工伤的职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开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给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是我国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的强制性义务,如果您不幸遇到公司不给您购买工伤保险的情况,律盾小编建议您可以到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如果您想走法律程序来解决问题,欢迎您登陆律盾主页与我们的律师联系,我们的律师会给您最专业的法律咨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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