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如果怠于行使过期债权,债权人可行使代位权吗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前提条件:
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到期、合法、有效;
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金钱债权合法、有效、到期;
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次债务人的金钱债权,并因此损害债权人的债权;
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不具有人身专属性。
法律规定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例失效。
《民法典》生效前的法律规定:
《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建议债权人如果要求债务人偿还相关债务的话,最好是通过常规的方式,不要去行使代位权等等,这样对自己权利实施并不是什么好事情。债务人如果怠于行使过期债权债权人想要代位行使该怎么做,当事人可以通过律盾找律师进行咨询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