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坏公共设施犯法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7-06
公共设施是由政府建设的,我国公民有保护公共设施的义务,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会对公共设施进行损坏,有些人甚至会故意损坏公共设施,那么损坏公共设施是不是犯法的行为?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损坏公共设施犯法吗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故意对公共设施进行损坏的,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是属于违法的行为,依据情节进行处罚。

相关法律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故意对公共设施进行损坏的,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是属于违法的行为,依据情节进行处罚。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律盾进行法律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服务热线: 400-966-1823 | 邮箱:service@lawdun.com
湖北钉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19-2025    鄂ICP备200123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