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水房屋损坏怎么赔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07
许多自然现象都是我们人类无法避免的,比如下雨造成的洪灾,地震之类的。这些灾难来临的时候我们无力反抗,只要躲避,保护生命安全。自然灾害必定会造成人力,财力的损失,因为不是他人故意损害,所以不能找他人索赔,这时候只要国家会伸出援手,体恤民情。那么洪水房屋损坏怎么赔?下面就让律盾小编为大家讲解。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造成损害的,采取自建,有权请求赔偿。我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互助互济、社会互助、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由行政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对造成的损害履行赔偿义务行政赔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以受灾户自建为主,并造成了损害、自行借贷、邻里帮工帮料:“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坚持“依靠群众。房屋规划和设计要因地制宜。”水灾是不可抗力、区)负责组织实施,科学规划、以工代赈,在行使职权时违法,依靠集体、政策优惠等多种途径解决,不存在赔偿一说,充分考虑灾害因素,生产自救、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侵犯了公民,不是行政机关对民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的,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的救灾工作方针。请参考国务院的《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相关规定。建房资金应通过政府救济,灾民倒房重建应由县(市,合理布局)。

行政赔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违法,侵犯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了损害,由行政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对造成的损害履行赔偿义务。我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造成损害的,有权请求赔偿。”水灾是不可抗力,不是行政机关对民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的,不存在赔偿一说。

请参考国务院的《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相关规定:“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坚持“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的救灾工作方针,灾民倒房重建应由县(市、区)负责组织实施,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以受灾户自建为主。建房资金应通过政府救济、社会互助、邻里帮工帮料、以工代赈、自行借贷、政策优惠等多种途径解决。房屋规划和设计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学规划,充分考虑灾害因素。”

从上文可知,目前,政府给予救助金的数额尚无具体标准,一般是根据单次自然灾害全县的受灾程度、上级救济补助费总额、全县倒房户数量及上级救济补助资金数额情况来决定救助金的多少。同时还要视倒房户的自救能力而区别对待。了解更多法律知识请上律盾进行专业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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