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彩礼纠纷自杀是谁的责任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7-20
彩礼问题一直是现实中存在的问题,随着男女比例的失调,彩礼问题愈加突出。近期,就有一男子因为拿不出彩礼钱,而喝农药自杀。借此,律盾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资料,来讲讲彩礼的问题。来讲讲,在生活中因为彩礼问题而引发了人身伤害的,到底是谁的责任。

因为彩礼纠纷自杀是谁的责任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对此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是而更多的是自杀者自己的责任,因为拿不出彩礼和其自杀并没有直接因果关系。

彩礼并非法律明文规定的结婚必要条件。只是因为近些年彩礼纠纷增多,最高人民法院对彩礼的退还作了相关司法解释。《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综上所述,彩礼只是历史遗留下来的传统习惯,并没有法律约束。给付彩礼是你情我愿的事情,除了法律规定的退还情况,其他情形都是合法的。对于拿不出彩礼自杀这件事情,更多的是当事者的心理、生活环境有关。以上,就是律盾小编此次的全部分享,若还有疑问,欢迎咨询律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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